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线上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网络交易环境更加优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网络交易企业和品牌,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升,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围绕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加强经营主体全面质量管理、治理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强化网络交易平台质量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线上消费环境五方面提出15项具体措施。
在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方面,要推动网售产品提质创新,支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即时零售新业态,鼓励平台加强差异化竞争,引导平台企业拓宽优化外贸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开展采购对接、标准对接、认证对接,丰富消费供给;完善线上服务质量管理规则,支持平台完善线上产品展示与交互体验功能,运用3D建模、AR、VR等技术推广虚拟体验服务;培育大众信赖的网络经营主体,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网店、直播间,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创新动能足、带动作用强的线上品牌。
在加强经营主体全面质量管理方面,要提升平台全链路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平台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提升导购咨询、日常巡查、虚假评价治理能力;提高平台内经营者质量管理能力,压实平台内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包含供应商管理、质量核查、质量安全追溯防伪、缺陷产品召回等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强化直播电商从业者质量素养,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质量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约束。

在治理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方面,要治理货不对板等违法行为,强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突出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虚标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治理营销误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直播带货和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金融产品等重点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加强珠宝玉石及贵金属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加大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治理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价格比较行为,倡导优质优价。健全平台补贴行为规则,切实保障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治理平台内经营者持续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恶性竞争行为。
在强化网络交易平台质量监管方面,要强化全链条质量监管,推动实施“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机制,通过“码”上辨真伪、溯源头;强化智慧监管,强化网络交易监测能力建设,探索开展穿透式监管;强化监管联动,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实现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高效衔接。
在营造安全放心线上消费环境方面,要促进信息公开,强化线上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示消费投诉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强化售后服务,引导平台优化纠纷处理流程,配套极速退款、24小时响应等便民服务;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支持平台开通消费维权“一键举证”功能。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动态掌握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情况,加大督促和指导力度。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加强典型案例推介,促进凝聚质量提升共识,为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